1、总则
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,结合企业实际,制定清洁生产公示内容。
2、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、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及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》(鲁环字[2024]48号)。
3、环境信息公开内容
3.1基础信息
企业名称:威******有限公司
法定代表人(主要负责人):孙锦程
社会统一代码:******MA3U0TE16E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姜凯 ******
经营地址: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龙海路西、永兴路北蓝瑞汽配产业园内)
主要产品产能:年产3000t膨胀石墨2000t高纯石墨
3.2污染物排放情况
污染因素 | 污染物 | 执行标准 |
废气 | 硫化氢、氮氧化物、氯化氢、氟化氢等 | 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37 2374-2018)、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37/ 2376-2019)、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 |
废水 | TDS、COD、氨氮、SS、氯化物、氟化物 | 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》(GB/T 31962-2015) |
噪声 | 设备噪声 | 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3类 |
固体废物 | 废包装材料、废滤芯、布袋除尘器、地面回收粉尘、污泥 | 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、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9-2001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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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3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
我公司已按相关要求编制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,并已提交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备案。
a. 定期开展环境监测;
b. 自行监督,加强废气处置设施运行管理,严格落实危废管理规定;
c. 全面开展预案演练,加强培训。
4、公示时间
五个工作日,2024年4月25日~2024年5月6日。
作者(150****0916,已修改2次),
最新修改于2024-04-25 15:46